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有效开展资产处置事项,推进资产处置信息公开机制,根据《调整市教委所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处置权限实施细则》(京教财〔2022〕2号)和《北京建筑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试行)》(北建大校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资产报废处置情况需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开,现将处置明细予以公示。
广大师生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王硕
联系电话:61209391
附件: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5月国有资产报废处置明细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