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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工程实践创新中心:

根据《北京建筑大学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北建大校发〔2020〕27号)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要求,请各单位尽快落实以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一、证件齐全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特种设备年检证明;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证明;

(4)如有特种设备大修、改造、移装、停用等情况,须有

特种设备变更登记证明。

二、制度齐全

(1)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上墙;

(3)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制度;

(4)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并填写应急演练记录。

三、文件、标识齐全

1)在醒目位置张贴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标志;

2)张贴并填写应急演练统计表。

届时国资处将对以上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办理特种设备证明的流程与标志标识示例见附件。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