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及实验气体采购流程与危险废物处置流程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北京建筑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北建大校发〔2020〕7号)《北京建筑大学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北京建筑大学科研项目货物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危化品及实验气体采购流程和危险废物处置流程,现将具体流程公布如下:

一、普通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采购流程

1、信息门户-服务大厅,选择“北京建筑大学管制类危险化学品与实验气体购买申请”

2、若购买普通化学品须上传:供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若购买危险化学品须上传:(1)《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2)供货商营业执照、(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许可范围明细。

二、管制类化学品采购流程

1、申请。申购人填写《北京建筑大学管制类危险化学品与实验气体购买申请表》(附件1),准备供货商资质扫描件(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体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许可证,OA系统申请专用法人证书复印件。

2、审核。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领导于OA系统审核。学校审核:国资处依据购买申请、实验室现场条件等内容进行审核,保卫处审核同意后反馈学校法人证书复印件与购买资质备案证明、购买许可证等材料。

3、购买。申购人于预算执行全流程平台上填报采购信息,然后与供货商签订管制类化学品专用采购合同。

4、供货。供货商依据管制类化学品相关规范程序供货。

5、验收。国资处与二级单位化学品库负责人共同验收,二级单位做好日常使用的出入库台账管理。

6、流向管控。国资处根据二级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在“北京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系统(https://bjwb.wxhxp.cn/)”和“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http://www.yzdhxp.com/)”中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请实名登记购买。

7、审查。国资处每学期收集并整理各单位管制类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品容器购买和使用记录审查,包括发票(附购物明细)复印件、送货签收单复印件、出入库台账等,形成管理档案,并于保卫处备案。

三、危险废物处置流程

1、收集。实验室收集废弃化学品,分类包装、清点数量,暂存在废化学品集中存放点。

2、申请。学院相关负责人下载《北京建筑大学危险废物处置申请表》(附件2),填写并盖章后交到国资处

3、分拣。国资处预约分拣,确定时间后通知学院相关负责人。分拣当日回收公司打包、称重,废化学品继续存放在集中存放点。

4、清运。国资处预约清运,确定时间后通知学院相关负责人。回收公司清运废物。


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事项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流程图及相关要求请见附件3。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