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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货物与服务类采购活动签订合同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北京建筑大学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北建大资发〔2019〕2号)已于2019年12月10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予以印发执行。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我校采取自行采购方式采购货物与服务的采购活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限额标准调整为批量采购2万元(含)以上,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