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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工程创新实践中心: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北京建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北建大校发〔2020〕3号)、《北京建筑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北建大校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同时保障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运行,现将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全校各二级单位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综合实验室、工程实践创新中心。

二、 检查方式

1. 二级单位自查: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形成自查记录,记录示例见附件2,国资处已将通用检查项拟好,针对具体房间的检查项与检查重点可依据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参照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自行在通用检查项后进行补充。

2. 座谈:1月8日前,国资处到二级单位进行简短座谈(时间安排见附件3),内容主要涉及安全分类分级与检查整改实施情况、房间使用效率、实验室建设需求等,同时检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相关文件,并收取自查记录。

3. 学校抽查:1月14日前,校领导带队随机到二级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对自查记录中提及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

4. 总结整改:经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后,学校将对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将检查结果以简报的形式向全校公布。

三、 寒假期间实验室管理要求

1. 放假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需认真做好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和处置工作。各类危险化学品必须上锁保管,严禁随意放置,保管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证台账完整、清晰。

2. 放假期间停用的实验室,在放假前要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复查工作,确保水、电、气、暖等没有泄露,关闭电源总闸(需连续供电的特殊设备除外),关好门窗,放假期间除实验室管理人员外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防患于未然。

3. 放假期间,确需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将使用实验室的实验内容、教师、学生及值班人员信息(见附件4)报各二级单位审批,汇总后于1月14日前发送至zhaoziyan@bucea.edu.cn。

4. 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先经过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实验室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后方能进行实验;进行风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含在职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

5. 假期期间,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假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除外)。

6. 各二级学院、工程实践创新中心应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对所管辖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保卫处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告。要保证人员到位、信息畅通,记录准确、处置得当。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2月30日